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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试验中如何定义闪点、燃点值

发布时间: 2016-06-29  点击次数: 3317次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在试验中如何定义闪点、燃点值

1.在任何温度下将试样装入试验杯中,使弯月面的顶部恰好到装试样刻线。如果注入试样杯中的试样过多,则用移液管或其它适当的工具取出多余的试样;如果试样沾到仪器的外边,则倒出试样,洗净后再重装。要除去试样表面上的空气泡。

注意:①粘稠的试样应在注入试样杯前先加热到能流动,但加热时的温度不应超过试样预期闪点前65℃。②含有溶解或游离水的试样可用氯化钙脱水,用定量滤纸或疏松干燥脱脂棉过滤。

2.点燃试验火焰,并调节火焰直径到4mm左右。如仪器上安装着金属比较小球,则与金属比较小球直径相同。

3.开始加热时,式样的升温速度为每分钟14~17℃。当试样温度到达预期闪点前56℃时,减慢加热速度,控制升温速度,使在闪点前约zui后28℃时,为每分钟5~6℃。

4.在预期闪点前28℃时,开始用实验火焰扫划,温度计上的温度每升高2℃,就扫划一次。试验火焰须在通过温度计直径的直角线上划过试验杯的中心。用平稳、连续的动作扫划,扫划时以直线或沿着半径至少为150mm的周围来进行。试验火焰的中心必须在试验杯上边缘面上2mm以内的平面上移动,先向一个方向扫划,下次再向相反的方向扫划。试验火焰每次越过试验杯所需时间约为1秒钟。

5.当试样液面上任一点出现闪火时,立即记下温度计上的温度读数作为闪点。但不要把有时在实验火焰周围产生的淡蓝色光环与真正闪点相混淆。

6.如果还需要测定燃点,则应继续加热,使试样的升温速度为每分钟5~6℃,继续使用试验火焰,试样每升高2℃就扫划一次,直到试样着火,并能连续燃烧不少于5秒钟,此时立即从温度计读出温度作为燃点的测定结果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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